審計組通過全麵審查該院管理製度、業務開展及財務收支情況,重點關注專項資金使用合規性及協議管理規範性,最終出具“基本達標,需完善個別協議管理”的整改意見。經針對性整改,研究院已於近期正式通過審計複核,獲得審計機構的合規認定。
據悉,本次審計嚴格遵循《福建省社會組織審計監督辦法》要求,審計組通過查閱憑證台賬、訪談相關人員、核驗協議文件等方式,確認研究院在公益項目執行、財務核算等方麵符合規範,但存在部分合作協議不完善、歸檔不及時等問題。針對整改意見,研究院迅速成立專項工作組,通過建立協議全生命周期管理製度、增設電子歸檔係統、開展全員合規培訓等措施,兩周內完成全部整改事項。
民政廳委托的審計機構相關負責人表示,此次審計整改體現了社會組織“以查促建”的積極態度,為全省教育類社會組織的規範化管理提供了示範案例。研究院林院長表示:“審計既是監督更是指導。我們已將整改成果轉化為長效機製,未來將定期開展內部合規審查,持續提升治理效能。”
公開資料顯示,該院近三年累計教育類評估、調查和研究項目幾十個,其“福建省中職學校學業水平質量合測評”和“福建省百校聯考(初中)”項目已形成品牌效應。此次順利通過審計,標誌著研究院在規範化建設方麵邁上新台階,為後續承接政府職能轉移、參與公益創投奠定堅實基礎。
